星级评定应与时俱进(二)
- 发布时间:2018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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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国家旅游局组织起草的2010版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(以下简称《星级评定》),所制定的星级划分条件分为三方面内容:必备条件、设施设备和饭店运营质量。由于饭店运营质量的内容弹性比较大,本文不便论述,而因为篇幅有限,笔者只好从《星级评定》中择取四星级的“必备条件”和“设施设备”内容入手,用实事求是的方法剖析其评判标准,对《星级评定》提出改进和修订的建议,使星评标准能更切合实际、更正确地引导中国的酒店健康地发展。
一、必备条件
在《星级评定》“表A.4四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”中,我择取其以下条款与标准起草人商榷:
原文:1.2:内外装修应采用高档材料,符合环保要求。
分析:这一内容误导了许多饭店投资人多花了多少冤枉钱,他们为了满足“高档”的要求,便领着设计师去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高档饭店考察参观,回来后就照搬模仿,比如在自己饭店的外墙上使用或玻璃幕、或铝板、或石材,在公共区域大量使用大理石和进口木材,在客房区域使用昂贵的材料和复杂的工艺。投资人投入了大量资金,全然不顾后续资金能否跟上,也不认真核算多少年能收回投资,有的不知不觉中陷入了长期亏本的泥潭,而更重要的是,凡是使用了大量高档材料的饭店,因为石材的放射性,因为木材工艺的甲醛释放,因为玻璃幕的不节能,因为高档灯具的光污染等等,怎么能“符合环保要求”呢,岂不自相矛盾?我们星级标准的制定人应该认识到,盲目的模仿、粗制滥造的复制,与我们的星评导向有关。我们应鼓励采用简洁的工艺、环保的材料和特色的装修风格,避免使用复杂的工艺、观赏性虽强但不环保的材料以及靠大量金钱堆砌起来的装修效果。
原文:1.3: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至少用规范的中英文同时表示。
分析:我认为星评的这一要求对于当下的服务趋于国际化来说尤其重要,但问题是,许多饭店的客房在取消了床头控制板、代之以大面板开关后,就没有各种文字说明,客人使用起来极不方便。有些空调开关只有英文而没有中文,星评员往往忽视这一点。特别要说明的是,这一条应是针对客人活动区域而言,在饭店员工活动区域,只需用中文标注即可。我认为,星评人员在检查所有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是否使用中英文的同时,更应注意饭店的哪些区域、包括后台区域是否缺少了应该具有的指示用和服务用的文字,这对提升饭店整体服务质量、节能减排是十分必要的。
原文:1.10:员工训练有素,能用普通话和英语提供服务,必要时可用第二种外国语服务。
分析:这一要求应是针对饭店前台对客服务人员而言,不应对所有员工提出这种要求,比如象工程部、保安部、客房部的洗衣房和PA,这种要求显然是不现实的。目前中国饭店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在所有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之下,文化水平较低,况且人员难招、员工流动频繁,《星级评定》提出这种标准,相信中国的大多数饭店是做不到的。如果制定出一个大多数饭店都做不到的标准,那么这样的标准还要什么意义呢?我认为,饭店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才是我们星评人员检查的重点,至于语言工具,对那些外宾客源很少的饭店来说,这一条可不必列入必备项目的检查内容,即便对那些外宾客源较多的饭店,也只是对那些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岗位提出这种要求。
原文:3.1:应有至少4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。
分析:对于一个四星级饭店来说,真正的利润点在客房。中国许多四星级饭店的餐饮,赢利的不多,而保本甚至处于亏损状态的倒占多数。一些配套服务项目诸如休闲健身娱乐,更是亏多赚少。那么全国的四星级饭店之所以平均能赚九万元之多,靠的就是利润率较高的客房;客房的用人成本及物耗成本较之于休闲健身娱乐都要低许多,客房数多的饭店赚钱就多,反之就易亏损,饭店理应重视以丰(客房)补歉(配套项目)的经营思路。所以,《星级评定》的这一条标准容易误导饭店投资人做出错误的决定,若一个四星级饭店真的只设计了一百间以内的客房,除非其餐饮或娱乐项目有规模有特色且生意火爆,否则这个饭店多半会亏损。再看《星级评定》对三星级和五星级饭店的客房数量要求,三星级“应有至少3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”,五星级“应有至少5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”,且不说如此少的客房如何贴补其它配套项目,这么小规模的饭店也有损于相应星级饭店的形象。笔者经多年研究和不断实践,认为三星级饭店应至少具有150间(套)房,四星级饭店应至少具有250间(套)房,五星级饭店应至少具有400间(套)房,少数特色饭店应另行制定评定标准。
一、必备条件
在《星级评定》“表A.4四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”中,我择取其以下条款与标准起草人商榷:
原文:1.2:内外装修应采用高档材料,符合环保要求。
分析:这一内容误导了许多饭店投资人多花了多少冤枉钱,他们为了满足“高档”的要求,便领着设计师去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高档饭店考察参观,回来后就照搬模仿,比如在自己饭店的外墙上使用或玻璃幕、或铝板、或石材,在公共区域大量使用大理石和进口木材,在客房区域使用昂贵的材料和复杂的工艺。投资人投入了大量资金,全然不顾后续资金能否跟上,也不认真核算多少年能收回投资,有的不知不觉中陷入了长期亏本的泥潭,而更重要的是,凡是使用了大量高档材料的饭店,因为石材的放射性,因为木材工艺的甲醛释放,因为玻璃幕的不节能,因为高档灯具的光污染等等,怎么能“符合环保要求”呢,岂不自相矛盾?我们星级标准的制定人应该认识到,盲目的模仿、粗制滥造的复制,与我们的星评导向有关。我们应鼓励采用简洁的工艺、环保的材料和特色的装修风格,避免使用复杂的工艺、观赏性虽强但不环保的材料以及靠大量金钱堆砌起来的装修效果。
原文:1.3: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至少用规范的中英文同时表示。
分析:我认为星评的这一要求对于当下的服务趋于国际化来说尤其重要,但问题是,许多饭店的客房在取消了床头控制板、代之以大面板开关后,就没有各种文字说明,客人使用起来极不方便。有些空调开关只有英文而没有中文,星评员往往忽视这一点。特别要说明的是,这一条应是针对客人活动区域而言,在饭店员工活动区域,只需用中文标注即可。我认为,星评人员在检查所有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是否使用中英文的同时,更应注意饭店的哪些区域、包括后台区域是否缺少了应该具有的指示用和服务用的文字,这对提升饭店整体服务质量、节能减排是十分必要的。
原文:1.10:员工训练有素,能用普通话和英语提供服务,必要时可用第二种外国语服务。
分析:这一要求应是针对饭店前台对客服务人员而言,不应对所有员工提出这种要求,比如象工程部、保安部、客房部的洗衣房和PA,这种要求显然是不现实的。目前中国饭店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在所有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之下,文化水平较低,况且人员难招、员工流动频繁,《星级评定》提出这种标准,相信中国的大多数饭店是做不到的。如果制定出一个大多数饭店都做不到的标准,那么这样的标准还要什么意义呢?我认为,饭店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才是我们星评人员检查的重点,至于语言工具,对那些外宾客源很少的饭店来说,这一条可不必列入必备项目的检查内容,即便对那些外宾客源较多的饭店,也只是对那些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岗位提出这种要求。
原文:3.1:应有至少4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。
分析:对于一个四星级饭店来说,真正的利润点在客房。中国许多四星级饭店的餐饮,赢利的不多,而保本甚至处于亏损状态的倒占多数。一些配套服务项目诸如休闲健身娱乐,更是亏多赚少。那么全国的四星级饭店之所以平均能赚九万元之多,靠的就是利润率较高的客房;客房的用人成本及物耗成本较之于休闲健身娱乐都要低许多,客房数多的饭店赚钱就多,反之就易亏损,饭店理应重视以丰(客房)补歉(配套项目)的经营思路。所以,《星级评定》的这一条标准容易误导饭店投资人做出错误的决定,若一个四星级饭店真的只设计了一百间以内的客房,除非其餐饮或娱乐项目有规模有特色且生意火爆,否则这个饭店多半会亏损。再看《星级评定》对三星级和五星级饭店的客房数量要求,三星级“应有至少3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”,五星级“应有至少5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”,且不说如此少的客房如何贴补其它配套项目,这么小规模的饭店也有损于相应星级饭店的形象。笔者经多年研究和不断实践,认为三星级饭店应至少具有150间(套)房,四星级饭店应至少具有250间(套)房,五星级饭店应至少具有400间(套)房,少数特色饭店应另行制定评定标准。